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干事岗位职责
发布日期:2009-03-02 作者: 来源: 点击:
第一条 制定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规划、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第二条 负责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制度建设。
第三条 广泛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普查,建立大学生心理档案,掌握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
第四条 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举办专题讲座,编印心理健康教育刊物和资料,开设和维护心理健康教育网站,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载体。
第五条 加强心理健康指导教师的队伍建设和相关老师的业务培训,定期开设讲座和交流,努力提高整体素质。
第六条 组织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科研工作。
第七条 负责危机干预工作运行机制、预防、信息搜集、评估、反馈工作。
第八条 负责调解大学生存在的一般心理问题,并做好一些因心理障碍而引起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做好向上级有关部门、领导的上报工作。
第九条 负责指导团委心理部和各班心理委员工作。
第十条 组织开展大学生心理咨询及团体心理辅导活动。
第十一条 负责本中心档案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