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闻快报

心闻快报

当前位置: 咨询首页 >> 心闻快报 >> 正文

关于做好2016级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20    作者:     来源: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点击:

各系: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推进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了解学生心理素质的基本状况及特点,建立大学生心理档案,为学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改进德育工作提供资料和依据,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入学新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晋教政函[2016]46)要求,学校决定对2016级新生开展心理健康测评的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我院2016级全体新生

二、测评内容:1、心理健康临床症状自评量表(SCL-90

              2、大学生人格健康测验(UPI

三、测评方式:校园网心理测评系统测评

四、时间安排: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3

五、测试地点:学院图书馆电子阅览室

六、相关要求

(一)各系应高度重视此次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和建档工作,切实加强对新生心理测评工作的宣传动员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提高新生心理健康意识,使新生积极配合测评工作人员做好此次心理健康测评工作。

(二)心理健康测评与建档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保密性要求很高的工作,各系要按照培训要求开展此项工作,要积极协助和配合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认真规范地做好2016级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建档工作。

(三)测评工作人员必须对与此项工作有关的测评数据保密,不得向外界公布、泄露有关内容。

(四)测评结果及反馈意见由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统一存档管理,除学校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机构均不得接触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结果及反馈意见。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可根据需要,向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提供学生心理状况相关报告。

附件12016级新生心理测评操作步骤

附件22016级新生心理测评告知书

附件32016级新生心理测评时间安排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