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级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12 作者: 来源: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点击:
各系: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推进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了解学生心理素质的基本状况及特点,建立大学生心理档案,为学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改进德育工作提供资料和依据,根据中共山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高校开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晋教政函[2011]41号)要求,学校决定对2015级新生开展心理健康测评的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我院2015级全体新生
二、测评内容:1、心理健康临床症状自评量表(SCL-90)
2、大学生人格健康测验(UPI)
三、测评方式:校园网心理测评系统测评
四、时间安排:10月14日——10月23日
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3
五、测试地点:学院图书馆电子阅览室
六、相关要求
(一)各系应高度重视此次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和建档工作,切实加强对新生心理测评工作的宣传动员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提高新生心理健康意识,使新生积极配合测评工作人员做好此次心理健康测评工作。
(二)心理健康测评与建档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保密性要求很高的工作,各系要按照培训要求开展此项工作,要积极协助和配合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认真规范地做好2015级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建档工作。
(三)测评工作人员必须对与此项工作有关的测评数据保密,不得向外界公布、泄露有关内容。
(四)测评结果及反馈意见由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统一存档管理,除学校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机构均不得接触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结果及反馈意见。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可根据需要,向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提供学生心理状况相关报告。
附件1:2015级新生心理测评操作步骤
附件2:2015级新生心理测评告知书
附件3:2015级新生心理测评时间安排
学生处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