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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级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12    作者:     来源: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点击:

各系: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推进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了解学生心理素质的基本状况及特点,建立大学生心理档案,为学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改进德育工作提供资料和依据,根据中共山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高校开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晋教政函[2011]41)要求,学校决定对2015级新生开展心理健康测评的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我院2015级全体新生

二、测评内容:1、心理健康临床症状自评量表(SCL-90

              2、大学生人格健康测验(UPI

三、测评方式:校园网心理测评系统测评

四、时间安排:1014日——1023

              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3

五、测试地点:学院图书馆电子阅览室

六、相关要求

(一)各系应高度重视此次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和建档工作,切实加强对新生心理测评工作的宣传动员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提高新生心理健康意识,使新生积极配合测评工作人员做好此次心理健康测评工作。

(二)心理健康测评与建档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保密性要求很高的工作,各系要按照培训要求开展此项工作,要积极协助和配合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认真规范地做好2015级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建档工作。

(三)测评工作人员必须对与此项工作有关的测评数据保密,不得向外界公布、泄露有关内容。

(四)测评结果及反馈意见由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统一存档管理,除学校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机构均不得接触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结果及反馈意见。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可根据需要,向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提供学生心理状况相关报告。

附件12015级新生心理测评操作步骤

附件22015级新生心理测评告知书

附件32015级新生心理测评时间安排

 

 

 

                                  学生处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1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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