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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申报教师高级职务进行论文查重检测工作的通知

2014-07-15  点击:[]

晋教人函〔2014〕39号

各高等学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有效遏制学术不端行为和不良学风,营造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净化我省高等学校学术风气,省教育厅决定,从2014年起在全省高等学校实行申报教师高级职务学术论文查重检索,对可能存在抄袭、剽窃、一稿多投和不当署名等学术不端行为进行检测鉴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查重检测范围
全省高等学校教师申报教师高级职务,作为支撑材料提交的学术论文将进行查重检索。送检必须是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与本人从事专业相一致的论文。由本人递交学校人事处,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进行查重检索。
      二、查重检测实施
      查重检索应保证权威性和公正性,统一组织、规范运作。凡有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的高校可自行负责本校的查重检测,但不接受外校送检。其他高校,省教育厅委托山西大学图书馆负责查重检索。各送检高校要合理安排送检时间,提前联系,尽量错开临近职称评审高峰期。
      三、检测结果使用
      各校在报送职称评审材料时,应将检测报告附在论文刊物首页前,加盖学校公章。凡发现有剽窃、一稿多投、不当署名和重合率超过10%的论文,即不能作为申报支撑材料。
      四、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是高校实行学术成果检测的第一年,事关高校学风建设和教师切身利益。各高校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充分发挥检测结果在职称评审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促进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为确保公平公正,各校人事部门要制定严格的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并请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加、监督。如发生篡改检测结果或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对有关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高等学校论文查重检测实施办法

 

山西省教育厅
2014年5月28日

 附件列表:1、送检论文目录.xls
                 2、学术论文检测结果一览表.doc
                 3、单篇篇论文检测结果通知单.doc
                 4、高等学校论文查重检测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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