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荐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的函》(晋文旅函〔2022〕321号)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对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进行增补和完善,各系部根据相关条件推荐部门所属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学者进入专家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一)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大局意识和组织纪律性。
(二)熟悉和热爱山西文化,了解地域文化特色,致力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在工作中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具有科学严谨,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
(三)长期致力于文化研究,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保护传承的研究或组织指导工作。
(四)高校、科研院所内在本专业领域内有较深造诣;了解地域文化的知名学者和社会人士,应在当地具有较大影响力。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非物质文化遗产实地调研、专业咨询、评审及业务指导等工作。
(六)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如副教授、副研究员、副研究馆员、副主任医师、高级工艺美术师等。
二、推荐程序
(一)系部推荐
专家人选由各系部推荐,个人填写《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推荐表》(见附件),推荐系部审核后,于6月9日前将电子版推荐表统一报送教务处。
(二)学院审核
经学院审核后,统一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
联系人:张健
邮 箱:379028504@qq.com
附件: 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推荐表
教务处(教师工作部)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