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的专业建设水平,持续推进学院的专业建设与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实施细则(试行)》以及《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对全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和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整改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十大赌博老品牌网站专业评审标准(试行)》,对全院专业设置和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整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检查对象
学院开设的所有专业
二、检查时间
5月28日-6月2日
三、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现有设置专业中是否存在不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建设发展规划的专业;是否存在专业师资、实训室等办学条件严重不足的专业;是否存在人才培养明显不适应社会需求,就业率连续2年
低于60%、对口就业率连续两年低于50%的专业;是否存在教学管理不够规范、专业内部质量保证机制尚未建立健全的专业。
四、检查整改
1. 各系自查
6月2日前,各系按照专业设置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自查方案,针对本系设置的专业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建立详尽的自查台账,认真撰写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包含专业发展及建设规划、专业建设情况、重点检查内容、自查结果等。附件应有:专业建设规划、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执行情况、招生情况(招生计划完成率、报到率)、就业情况、师资队伍建设情况、教学建设与教学条件基本情况、课程建设基本情况、教学管理基本情况等。
2.问题整改
各系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立行立改,能够短期进行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要列入计划,落实责任,明确时限,确保不留问题、应改尽改。
五、工作要求
各系要高度重视此次专业检查整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认真检查整改。自查报告纸质版及电子版、附件纸质版及电
子版于6月2日交回教务处,整改结果于9月初交回教务处。详见附件。
联系方式:张涛 15035139813
附件:晋教职成函<2021>42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对全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和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整改的通知》
教务处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