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山西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1〕22号)文件要求,我省2021年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即将开始,学院将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推荐评审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符合教育厅文件要求的申报项目。
2.主持人为学院在岗教职工。
二、申报程序
1.申报时限:4月28日—5月14日
2.申报方式:请将所有申报材料以完整文件包形式发送至邮箱:
sxlyxykyc@163.com(以邮件收到时限为准)。
3.学院评审:5月15日—5月21日
三、其他要求
1.学院将组织校外专家进行校内评审,择优推荐进行申报。
2.主持人对本成果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且所有材料权属明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