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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8年度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和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18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做好我院2018年度党员发展工作,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18年度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直工委组织部下达给我院的年度发展党员计划,结合我院实际,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把新党员发展入口

    按照党章有关要求,要把发展党员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确保每一名发展对象政治合格。要严格按照《中共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山西省高等学校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和《十大赌博老品牌网站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把发展党员的各个环节落到实处,确保发展党员程序不简化、原则不变通、质量不降低。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备案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山西省高等学校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和《十大赌博老品牌网站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教工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在征求入党申请人所在党总支、支部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党员推荐,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再经支部委员会研究,方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2、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在经过团组织推优、党员推荐和征求了解其情况的学生意见后,经支部委员会研究,总支审核,方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备案。党总支、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及时报院党委备案,备案材料包括:1、备案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本支部申请入党人数、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党员推荐情况或推优情况、支委会讨论研究意见、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人数;2、2018年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备案登记表。

    三、严肃工作纪律

    要按照“谁介绍谁负责、谁培养谁负责、谁谈话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的原则,严明发展党员纪律。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违规违纪的党组织,将减少所在党组织下年度党员发展指标。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负责人,要进行追责问责。

    请各党总支、支部于5月22日前将备案报告和备案登记表经党组织书记签字后报党委办公室。

     

    附件:2018年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备案登记表

     

     

    中共十大赌博老品牌网站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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